[耽美BL] 《锦瑟烟雨·韶华如梦》(作者:颜蜚语)(TXT)(完结)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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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魔副官 发表于 2020-10-24 18:55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啊,对了。我现在在锦瑟楼——京城最大的妓院。我叫如梦。十三岁以后,我只叫如梦。
  这样的名字,时时刻刻提醒我。我与那些平常的少年不一样。
  “你给我放点精神在这里,不要整天魂不守舍的!给那些爷看到了,谁会要你啊!真是的……”妈妈拖了我出去,还在不停地念叨,说的话,无非有关与权势、金钱、利益……“听到了没?你个臭小子!到底听没听我说话啊!别看你现在是花魁,风光无限。你看看人家如烟、如水,比你会讨好客人啊。在这样下去,你就准备被人踩在脚底下吧!这种事,我见多了……你是知道规矩的。你要再不放点心,小心挨揍!”
  这里的规矩很简单,就是客人说了算。得罪了客人,便是用身体来代替的。刑房里有各种各样的工具,可以是客人亲自动手,也可以由店里代替。知道客人满意不再计较为止。
  刚开始的时候不懂规矩,也没少挨打,严重的时候很多天下不了床。只是后来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多了,再加上成了花魁,挨打的机会几乎没有了。
  是啊,有谁会对一个花魁不满意呢?就算是顶撞了客人,也可以理解为调笑吧?
  妈妈还在说。我听得烦了,也不愿意与她争辩什么,只是淡然地笑笑:“好了好了,你再说下去客人们都等得烦了!出去吧。”
  妈妈看我打发人的态度,也习惯了。便也不再说什么,无声地叹了口气:“你啊……!”
  是啊,我也觉得。妈妈一定是很无奈的吧?换了谁都无奈。像我这样的男倌,怕是挺折腾人的。我知道我在这个妓院里,是最特别的。说句俗话,就是“卖艺不卖身”。这话说的烂俗了,可是在锦瑟楼这种地方,要说出这句话却不是简单的。但是我却做到了。卖艺不卖身,照样让那些达观贵胄为博一笑,而花出大把大把的银子。看,我还是很有本事的吧?
  十六岁的时候,我刚来到这里。我说,我只是来要份工作,打杂的就行。
  妈妈斜了眼看我:“这样啊,我们这儿又不是捡流浪狗的。你说呢?”
  我懂妈妈的意思,迫于无奈,点了点头。但我倔强地捍卫最后一丝尊严:“我只卖艺,不卖身。”想了想,终究觉得这样讲不妥,于是放软了语气:“行么?……求求您了。”
  妈妈哼了一声,语气中有满满的不屑:“你算什么东西啊?你看看你,我们这儿比你好的姑娘多的是,凭什么你要卖艺不卖身啊?那那些有才色的摆那儿啊?”说着,拍了两下手,便有三四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男倌进来了,果然都是绝色。“怎么样?明白了吧?就一句话,你做还是不做啊?”
  我顺眼看了自己一下,哎,还真是差了好多啊。从么?不!我决不放弃自己的尊严!可是,这已经是我最后的机会了……
 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,我抬起头,无视了不安与胆怯,望着妈妈的眼睛说:“我只卖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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